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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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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使用土地的,適用本法;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造句

中華*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權益,根據勞動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人、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人和外資企業法人以企業所有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條根據《中華*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中華*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爲了明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特制定本規定。

第八十五條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使用土地的,適用本法;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980年7月26日*發佈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三)開發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客商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匯出境外,免徵所得稅。

在中華*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可以取得*法人資格。

合營企業的專家,職員或工人的僱用,辭退,*,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項,由董事會按照《中華*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決定.

#企業 #中外合資 #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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